近日,在全省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視頻會議上,洛南縣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受到了省高院的充分肯定,環資庭負責人周夢琳被授予全省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先進個人殊榮。
省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滿德利在會上作了題為《提高思想認識,勇于擔當作為奮力開創我省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新局面》專項報告,該報告肯定了洛南縣人民法院等法院在懲治環境資源違法犯罪時,通過適用被告人繳納生態修復費和在媒體公開道歉等多種責任承擔方式修復生態環境,建立了起刑事制裁、民事賠償與生態補償有機銜接的環境修復責任制度的做法和經驗。
近年來,洛南縣人民法院始終堅持恢復性司法理念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兩山理念,不斷創新審判執行方式方法,對接相關行政部門,組織座談,引導督促當事人恢復被毀生態,探索與三省六縣法院建立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水源區生態環境資源保護司法聯動機制,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為環境資源保護提供良好的法治環境,成功審理了一批環境資源類典型案件和精品案件,積累了環資審判寶貴經驗。如在審理被告人蘇某某非法采礦一案中,洛南縣人民法院創新環資案件審判方式,以案說法教育被告人蘇某某,蘇某某認識到其犯罪行為的危害性,主動委托家屬花費十多萬元,對其毀損的土地進行了填埋培土復耕,經國土部門組織專家鑒定達到了耕種條件,恢復了生態,取得了好的社會效果。
今后,洛南縣人民法院將進一步增強做好環境資源審判工作責任感和使命感、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要求,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全力服務污染防治攻堅戰,保障社會公共利益和人民群眾環境權益,運用法治的力量使藍天更藍、青山更綠、碧水長流。